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发展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划。
《通知》提出,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成绩;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耗强度和减排指标按照国家要求安排。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聚焦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进一步端正发展观念,着力优化经济布局、切实做大经济总量、大力提高发展质量。
《通知》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中提出“推动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建成并网新能源装机25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9000万千瓦,全年新能源发电量超过1500亿千瓦时。”“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数据开发应用产业发展。”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中提出“推动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在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中提出“推动创建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
《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202301/t20230129_2219268.html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